《福建省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chan) 工作的若幹措施》(以下簡稱《若幹措施》)近日出台,從(cong) 生產(chan) 端、安全風險管控等方麵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chan) 工作。
在生產(chan) 端,《若幹措施》提出,要強化礦山轉型發展。推進關(guan) 閉退出,嚴(yan) 格整頓發生重大及以上生產(chan) 安全事故的礦山、超越采礦證許可範圍開采發生死亡事故等礦山,符合法定情形的依法予以關(guan) 閉;對長期停工停產(chan) 、資源枯竭、災害嚴(yan) 重且難以有效防治的礦山,積極引導退出;鼓勵非煤礦山整合重組,將資源整合兼並重組的重大礦山項目納入各級政府重點項目予以支持,加快推動中小型礦山機械化升級改造,推動大型礦山自動化、智能化升級改造;增強科技賦能,支持礦山企業(ye) 聯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單位,圍繞安全生產(chan) 、防災減災等方麵,開展礦山安全相關(guan) 技術及裝備研發應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在安全風險管控方麵,《若幹措施》明確,要加強重大安全風險防範。煤礦及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按要求建設重大災害風險防控項目,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采場及排土場邊坡要按規定建立邊坡在線監測係統;積極引導“頭頂庫”閉庫銷號,嚴(yan) 禁新建“頭頂庫”;要強化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對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檢查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的,自查未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導致事故發生的,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拒不執行監管監察指令、同類重大事故隱患反複出現等行為(wei) 的礦山企業(ye) ,依法依規處理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guan) ;要深入推進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治理,礦山企業(ye) 應采取物探、鑽探、化探等手段全麵查明隱蔽致災因素,實施瓦斯、水、火、地壓等重大災害分區管理、超前治理;要嚴(yan) 格設備設施安全管理,規範礦山外包工程管理,嚴(yan) 把複工複產(chan) 安全關(guan) 。
《若幹措施》強調,要強化企業(ye) 主體(ti) 責任落實,深入推進礦山安全生產(chan) 標準化建設,優(you) 化煤礦采掘接續;要推動礦山安全綠色高效發展,在露天礦山積極推廣使用新能源礦用卡車,鼓勵支持礦山集中地區建立礦山產(chan) 業(ye) 鏈、供應鏈安全綠色發展基地、臨(lin) 港礦山產(chan) 業(ye) 區,培育新的經濟增長極;嚴(yan) 禁以生態修複為(wei) 名實施礦山開采,嚴(yan) 防礦山開采引發地質災害、土壤及水資源汙染等風險,嚴(yan) 防因尾礦庫生產(chan) 安全事故引發次生突發環境事件。(中國礦業(ye) 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