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深化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
發表時間 :2023-05-16 來源:米兰体育官方网页
近日,自然資源部印發《關於深化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以“多規合一”為基礎,推進“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提高審批效能和監管服務水平。
《通知》要求加快推進規劃編製審批。各地要貫徹落實深化“多規合一”改革和《全國國土空間規劃綱要(2021-2035年)》要求,加快推進地方各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製審批。及時開展詳細規劃編製或修編,為開發建設、城市更新、鄉村建設,以及實施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等提供法定依據。報批城鎮用地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應符合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和土地使用標準等要求,並按照《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製用地用海分類指南》明確土地規劃用途和建設項目用地類型。
《通知》強調實施規劃選址綜合論證。位於城鎮開發邊界外並涉及耕地、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建設項目,地方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整合現行的規劃選址論證、耕地踏勘論證、永久基本農田占用補劃論證、生態保護紅線不可避讓論證、節地評價等事項為規劃選址綜合論證,防止重複論證和審查,論證報告作為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的申報材料。
《通知》鼓勵同步核發規劃許可。對市政基礎設施和標準廠房建設項目,在不違反市場公平競爭原則的前提下,可在土地供應前,由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據國土空間詳細規劃及土地使用標準核提規劃條件,審查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按程序納入供地方案,實施“帶方案供應”。以出讓方式配置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後,一並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劃撥方式配置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一並核發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與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鼓勵地方探索同步發放不動產權證書,依法依規實行“交地即交證”。
《通知》提出,各地要聚焦規劃條件落實情況分類審查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探索建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豁免清單和告知承諾製。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審查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是否符合國土空間詳細規劃和規劃條件,重點審查涉及安全、主要控製線、景觀風貌等管理要求。各地可在不影響周邊利害關係人合法權益、不改變建築主體結構、不破壞景觀環境、保證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對老舊小區微改造、城市公共空間服務功能提升等微更新項目,探索製定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豁免清單並完善監管機製。各地還可區分項目類型、風險程度,按照最大限度利企便民的原則探索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告知承諾製;申請人以書麵形式作出承諾的,可由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直接作出許可決定並做好後續監管。
為優化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管理,《通知》強調依據依法批準的村莊規劃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未編製村莊規劃的,可依據縣或鄉鎮“通則式”的國土空間規劃管理規定,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在城鎮開發邊界內使用集體土地進行建設的,可依據國土空間詳細規劃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農村村民住宅類鄉村建設規劃許可應重點審查用地麵積、四至範圍、建設占用現狀地類、建築麵積、建築高度、建築層數、相鄰關係等事項。在尊重鄉村地域風貌特色的前提下,鼓勵各地提供簡易項目的通用設計方案,並簡化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的審批流程。
此外,《通知》提出推進國土空間用途管製業務全周期數字化管理。各地要加快實景三維中國建設,豐富時空信息數據供給,依托現有信息平台和監管係統,按照行政許可實施規範和相關標準,推動規劃用地審批許可事項的規範化、標準化、數字化;要嚴格執行自然資源部監製(製定)的規劃用地審批許可文書規範樣式,有序推進規劃許可電子證照應用;要通過互聯網、手機 App等為行政相對人提供在線辦理等服務。(中國自然資源報)
《通知》要求加快推進規劃編製審批。各地要貫徹落實深化“多規合一”改革和《全國國土空間規劃綱要(2021-2035年)》要求,加快推進地方各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製審批。及時開展詳細規劃編製或修編,為開發建設、城市更新、鄉村建設,以及實施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等提供法定依據。報批城鎮用地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應符合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和土地使用標準等要求,並按照《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製用地用海分類指南》明確土地規劃用途和建設項目用地類型。
《通知》強調實施規劃選址綜合論證。位於城鎮開發邊界外並涉及耕地、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建設項目,地方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整合現行的規劃選址論證、耕地踏勘論證、永久基本農田占用補劃論證、生態保護紅線不可避讓論證、節地評價等事項為規劃選址綜合論證,防止重複論證和審查,論證報告作為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的申報材料。
《通知》鼓勵同步核發規劃許可。對市政基礎設施和標準廠房建設項目,在不違反市場公平競爭原則的前提下,可在土地供應前,由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據國土空間詳細規劃及土地使用標準核提規劃條件,審查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按程序納入供地方案,實施“帶方案供應”。以出讓方式配置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後,一並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劃撥方式配置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一並核發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與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鼓勵地方探索同步發放不動產權證書,依法依規實行“交地即交證”。
《通知》提出,各地要聚焦規劃條件落實情況分類審查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探索建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豁免清單和告知承諾製。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審查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是否符合國土空間詳細規劃和規劃條件,重點審查涉及安全、主要控製線、景觀風貌等管理要求。各地可在不影響周邊利害關係人合法權益、不改變建築主體結構、不破壞景觀環境、保證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對老舊小區微改造、城市公共空間服務功能提升等微更新項目,探索製定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豁免清單並完善監管機製。各地還可區分項目類型、風險程度,按照最大限度利企便民的原則探索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告知承諾製;申請人以書麵形式作出承諾的,可由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直接作出許可決定並做好後續監管。
為優化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管理,《通知》強調依據依法批準的村莊規劃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未編製村莊規劃的,可依據縣或鄉鎮“通則式”的國土空間規劃管理規定,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在城鎮開發邊界內使用集體土地進行建設的,可依據國土空間詳細規劃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農村村民住宅類鄉村建設規劃許可應重點審查用地麵積、四至範圍、建設占用現狀地類、建築麵積、建築高度、建築層數、相鄰關係等事項。在尊重鄉村地域風貌特色的前提下,鼓勵各地提供簡易項目的通用設計方案,並簡化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的審批流程。
此外,《通知》提出推進國土空間用途管製業務全周期數字化管理。各地要加快實景三維中國建設,豐富時空信息數據供給,依托現有信息平台和監管係統,按照行政許可實施規範和相關標準,推動規劃用地審批許可事項的規範化、標準化、數字化;要嚴格執行自然資源部監製(製定)的規劃用地審批許可文書規範樣式,有序推進規劃許可電子證照應用;要通過互聯網、手機 App等為行政相對人提供在線辦理等服務。(中國自然資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