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敏呼籲開征環境資源稅推動企業減排
發表時間 :2013-03-20 來源:
“汙染排放多的企業,交的汙染治理費用也要多。特別是對重汙染行業,根據汙染程度不同,實行差別化的電價水價,用經濟杠杆來進行調節和控製。”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環保廳副廳長陳敏呼籲,通過征收環境資源稅來推動企業減排。
陳敏認為,針對企業的汙染排放,必須堅持“誰汙染誰埋單”,企業上繳的汙染治理費用中,應該包括購買環境汙染責任保險的費用、碳稅和其他環境資源稅,同時引入排汙權交易等機製,而其中最為關鍵的一項就是征收環境資源稅。
環境資源稅是指為了達到環境保護的目標,而對使用自然資源或者破壞資源所征收的稅種。早在2004年,針對實行清潔生產的單位成本更高的情況,就有專家建議國家對不實行清潔生產的企業征收環境資源稅,促使企業自覺進行清潔生產。隨後,“開征環境資源稅”這一建議逐步進入有關部門的“研究議程”中。
“目前,廣東的排汙權交易已經開始了,今年我們將積極爭取讓國家給我們做試點,讓環境資源稅也可以開征。”陳敏表示,廣東經濟發展得快,汙染情況出現也早,所以征收環境稅可以先從廣東做起。
陳敏說,雖然環境資源稅的開征至今沒有具體時間表,廣東目前也沒有開征資源環保稅費的計劃,但是她相信,向企業征收環境資源稅是未來的發展趨勢,隻是該稅費政策必須由國家製定並調控。
陳敏認為,針對企業的汙染排放,必須堅持“誰汙染誰埋單”,企業上繳的汙染治理費用中,應該包括購買環境汙染責任保險的費用、碳稅和其他環境資源稅,同時引入排汙權交易等機製,而其中最為關鍵的一項就是征收環境資源稅。
環境資源稅是指為了達到環境保護的目標,而對使用自然資源或者破壞資源所征收的稅種。早在2004年,針對實行清潔生產的單位成本更高的情況,就有專家建議國家對不實行清潔生產的企業征收環境資源稅,促使企業自覺進行清潔生產。隨後,“開征環境資源稅”這一建議逐步進入有關部門的“研究議程”中。
“目前,廣東的排汙權交易已經開始了,今年我們將積極爭取讓國家給我們做試點,讓環境資源稅也可以開征。”陳敏表示,廣東經濟發展得快,汙染情況出現也早,所以征收環境稅可以先從廣東做起。
陳敏說,雖然環境資源稅的開征至今沒有具體時間表,廣東目前也沒有開征資源環保稅費的計劃,但是她相信,向企業征收環境資源稅是未來的發展趨勢,隻是該稅費政策必須由國家製定並調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