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民政部網站消息,2024年初打擊整治非法社會(hui) 組織工作從(cong) 專(zhuan) 項行動轉段常態化治理以來,民政部深入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督促指導各地民政部門保持力度不減、標準不降,持續鞏固拓展打擊整治成果,推動打擊整治工作不斷向縱深發展。現選取地方民政部門依法查處的10起非法社會(hui) 組織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世界文化合作發展協會(hui) ”案
“世界文化合作發展協會(hui) ”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hui) 團體(ti) 名義(yi) 進行活動。該非法社會(hui) 組織打著國際文化交流合作的旗號,通過擅自設立並開展“一帶一路亞(ya) 歐文化藝術和平獎”評選活動斂取錢財。在活動手法上,主要通過搭建的“世界文化合作發展協會(hui) ”網站,將上述虛假獎項與(yu) “一帶一路”、“亞(ya) 歐文化”等熱點詞匯關(guan) 聯,虛構官方背景,騙取公眾(zhong) 信任;利用非法獲取的公民個(ge) 人信息,向特定人群推送加蓋“世界文化合作發展協會(hui) ”印章的《獲獎信息傳(chuan) 單》,要求獲獎人承擔前期策劃、評選、獎章證書(shu) 製作等費用數千元。2024年1月,北京市民政局依法對“世界文化合作發展協會(hui) ”予以取締。
二、“中國慈善聯合會(hui) 北海慈善服務站”案
“中國慈善聯合會(hui) 北海慈善服務站”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hui) 團體(ti) 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名義(yi) 進行活動。該非法社會(hui) 組織偽(wei) 造黨(dang) 和政府文件,以落實國家重大決(jue) 策部署為(wei) 幌子,打著“公益慈善”的旗號,大肆宣揚虛假投資理財項目,以高額回報為(wei) 誘餌,誘導不明真相的群眾(zhong) 進行投資。該非法社會(hui) 組織冒用合法登記的全國性社會(hui) 組織中國慈善聯合會(hui) 名義(yi) ,擅自以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命名並對外開展活動,具有較強的迷惑性,增加了社會(hui) 公眾(zhong) 的辨識難度。2024年8月,廣西北海市民政局發布《關(guan) 於(yu) 警惕涉嫌非法社會(hui) 組織以慈善名義(yi) 開展詐騙活動的風險提示》,依法對“中國慈善聯合會(hui) 北海慈善服務站”予以取締。
三、“中國學術英語教學研究會(hui) ”案
“中國學術英語教學研究會(hui) ”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hui) 團體(ti) 名義(yi) 進行活動。該非法社會(hui) 組織製定了“章程”,設有組織架構,其中理事會(hui) 由30名理事組成,包括會(hui) 長、常務理事和理事,並刻製了“中國學術英語教學研究會(hui) ”印章。其以“中國學術英語教學研究會(hui) ”名義(yi) 組織開展了全國學術英語教育工作交流、學生用英語表達專(zhuan) 業(ye) 學科等活動。2023年8月,廣州市白雲(yun) 區民政局依法對“中國學術英語教學研究會(hui) ”予以取締。
四、“江蘇省中小學教育學會(hui) ”案
“江蘇省中小學教育學會(hui) ”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hui) 團體(ti) 名義(yi) 進行活動。該非法社會(hui) 組織自稱其在江蘇省民政廳注冊(ce) ,是以促進中小學教育科學化發展為(wei) 宗旨的社會(hui) 團體(ti) 。為(wei) 了逃避執法機關(guan) 打擊,該組織主要在線上開展活動,且以電子郵箱作為(wei) 唯一聯係方式,無明確辦公場所和其他有效聯係方式。先後組織開展了“江蘇省‘名師杯’優(you) 秀教學成果評選”、“第十三屆江蘇省中小學優(you) 秀教研成果評比”等評比表彰活動,活動設置若幹獎項,並向獲獎人員收取評審費、證書(shu) 工本製作費等費用。2024年1月,江蘇省民政廳依法對“江蘇省中小學教育學會(hui) ”予以公告取締。
五、“質量總監聯盟”案
“質量總監聯盟”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hui) 團體(ti) 名義(yi) 進行活動。該組織召開了成立大會(hui) ,並選舉(ju) 產(chan) 生秘書(shu) 長等負責人,通過了聯盟籌備工作報告、章程、財務管理製度、會(hui) 費交納標準等,有專(zhuan) 用組織標識,具備非法社會(hui) 團體(ti) 的典型特征。在活動領域上“蹭熱點”,以助力質量強國建設為(wei) 名,設置“合夥(huo) 人”、“高級合夥(huo) 人”、“理事”等頭銜,吸引眾(zhong) 多企事業(ye) 單位或個(ge) 人入會(hui) ;在包裝宣傳(chuan) 上“高大上”,聘請境內(nei) 外高校、研究機構知名專(zhuan) 家學者致辭或授課,為(wei) 其“站台”、“代言”;在辦會(hui) 目的上“重斂財”,在活動中除收取線上、線下會(hui) 議注冊(ce) 費外,還收取不菲的共建讚助費、會(hui) 場冠名費、場外展位費等,所有費用全部進入發起人出資舉(ju) 辦公司的賬戶。2024年7月,浙江省杭州市民政局依法對“質量總監聯盟”予以取締。
六、“天津市高中生商業(ye) 領袖聯盟”案
“天津市高中生商業(ye) 領袖聯盟”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hui) 團體(ti) 名義(yi) 進行活動。自2018年起,“天津市高中生商業(ye) 領袖聯盟”通過注冊(ce) 微信公眾(zhong) 號等方式對外宣傳(chuan) ,自稱為(wei) 非營利性、區域性、學術普及性聯盟組織;線下麵向天津市高中生群體(ti) ,組織開展多期商業(ye) 模擬挑戰賽事,每期參與(yu) 人數近百人,設置“冠軍(jun) 公司”、“優(you) 秀CEO”、“優(you) 秀投資部”、“優(you) 秀產(chan) 品部”等多個(ge) 獎項。2023年11月,天津市民政局依法責令“天津市高中生商業(ye) 領袖聯盟”解散,消除不良影響。
七、“拾穗者商業(ye) 聯合會(hui) ”案
“拾穗者商業(ye) 聯合會(hui) ”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hui) 團體(ti) 名義(yi) 進行活動。該非法社會(hui) 組織在百度百科上宣稱為(wei) 合法社會(hui) 組織,設有所謂“官方”抖音號和微信公眾(zhong) 號,具有較強的迷惑性。其打著“慈善公益”的旗號,利用高額收益為(wei) 誘餌,向社會(hui) 不特定人群公開宣傳(chuan) 推廣互聯網投資平台APP,非法吸收公眾(zhong) 存款,造成受害群眾(zhong) 經濟損失。2023年9月,江西省高安市民政局依法對“拾穗者商業(ye) 聯合會(hui) ”予以取締。同年10月,高安市公安局對“拾穗者商業(ye) 聯合會(hui) ”主要組織者劉某采取刑事措施;2024年4月,高安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zhong) 存款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1年10個(ge) 月。
八、“解放軍(jun) 八一書(shu) 畫文化研究院”案
“解放軍(jun) 八一書(shu) 畫文化研究院”未經登記,擅自以民辦非企業(ye) 單位名義(yi) 進行活動。經查,該組織違規冠以軍(jun) 隊機構名稱,擅自以民辦非企業(ye) 單位名義(yi) ,打著“加強軍(jun) 地書(shu) 畫藝術創作與(yu) 交流”的旗號,采取多種手段開展非法活動,頻繁舉(ju) 辦“院士”聘任大會(hui) 、創作基地揭牌儀(yi) 式、雙擁書(shu) 畫展等活動,違反了《民辦非企業(ye) 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擾亂(luan) 了社會(hui) 組織登記管理秩序,損害了人民軍(jun) 隊的良好形象。2024年11月,山西省太原市民政局對非法社會(hui) 組織“解放軍(jun) 八一書(shu) 畫文化研究院”予以取締。
九、“中國旗幟學研究中心”案
“中國旗幟學研究中心”未經登記,擅自以民辦非企業(ye) 單位名義(yi) 進行活動。該非法社會(hui) 組織對外宣稱在北京成立,內(nei) 部設有理事長、名譽理事長、副理事長多名,並於(yu) 2021年12月在浙江諸暨召開了首屆理事會(hui) 。其以“中國旗幟學研究中心”名義(yi) 搭建了網站,並設立分支機構“中國旗幟學研究中心旗幟用品專(zhuan) 委會(hui) ”(該分支機構製定了“章程”,並設立理事長、名譽理事長、常務理事長單位、副理事長單位、副秘書(shu) 長單位及理事單位);同時,還與(yu) 某公司合作成立辦事機構,於(yu) 2024年8月在北京召開了“第三十屆北京世界旗幟學大會(hui) ”。2024年9月,北京市民政局對“中國旗幟學研究中心”及其分支機構依法予以取締。
十、“西安鄠邑區甘亭街道頤養(yang) 照護服務中心”案“西安鄠邑區甘亭街道頤養(yang) 照護服務中心”未經登記,擅自以民辦非企業(ye) 單位名義(yi) 對外活動。2023年7月,陝西省民政廳接群眾(zhong) 舉(ju) 報,稱其被“西安鄠邑區甘亭街道頤養(yang) 照護服務中心”騙取錢財12萬(wan) 元。經查,“西安鄠邑區甘亭街道頤養(yang) 照護服務中心”未經登記,通過偽(wei) 造《民辦非企業(ye) 單位法人登記證書(shu) 》擅自開展活動。省民政廳將“西安鄠邑區甘亭街道頤養(yang) 照護服務中心”涉嫌非法社會(hui) 組織線索移交西安市民政局,同時將該組織涉嫌偽(wei) 造民辦非企業(ye) 單位登記證書(shu) 的證據線索移交省公安廳。2023年10月30日,鄠邑區民政局將“西安鄠邑區甘亭街道頤養(yang) 照護服務中心”予以取締,並向社會(hui) 公告取締情況。鄠邑區公安分局對“西安鄠邑區甘亭街道頤養(yang) 照護服務中心”主要組織者李某采取刑事措施。2024年4月18日,西安市鄠邑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李某2年10個(ge) 月有期徒刑,並處3 萬(wan) 元罰金、向受害者退賠12萬(wan) 元非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