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是國民經濟命脈,事關(guan) 國計民生和國家安全。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第十二次會(hui) 議近日表決(jue) 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產(chan) 國和消費國,但長期以來能源領域缺少一部基礎性、統領性法律。製定能源法,對進一步夯實能源行業(ye) 法治根基、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和推動綠色低碳轉型,具有重要意義(yi) 。
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馬正平表示,在法律中明確規定國家能源戰略並將其作為(wei) 開展能源工作應當長期堅持的基本原則,這在我國能源發展史上尚屬首次,為(wei) 新時代能源高質量發展提供了行動指南。
能源法共九章八十條,包括總則、能源規劃、能源開發利用、能源市場體(ti) 係、能源儲(chu) 備和應急、能源科技創新、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
突出加快能源綠色低碳發展的戰略導向,是能源法的亮點之一。我國富煤、貧油、少氣,同時風能、太陽能等資源豐(feng) 富,發展可再生能源潛力巨大。馬正平說,能源法將為(wei) 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體(ti) 係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我國能源活動中的碳排放占全部碳排放量約90%。能源法明確,推進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同時規定,國家通過實施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shu) 等製度建立綠色能源消費促進機製,鼓勵能源用戶優(you) 先使用可再生能源等清潔低碳能源;加強能源需求側(ce) 管理,通過完善階梯價(jia) 格、分時價(jia) 格等製度,引導能源用戶合理調整用能方式、時間、數量等,促進節約能源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目前,我國已製定了煤炭法、電力法、節約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和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能源法的製定將全麵引領能源領域單行法的製修訂工作,推動形成係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能源法治體(ti) 係。(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