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質礦產經濟學會理事孟琪:地勘行業發展新思路
發表時間 :2014-04-15 來源:
核心提示:2013年是中國地勘行業的重要轉折點,其顯著標誌是地勘行業的發展與改革同時遭遇到了始料不及的強烈拐點。一是地勘投資市場急劇下滑,全國地質勘查投資同比減少9.3%。鑽探工作量同比減少22.3%。二是地勘隊伍改革麵臨選擇,大多數的地勘單位將自己定位於公益二類甚至公益一類,對放棄地勘單位企業化的目標似乎找到了確鑿的政策和法律依據。
主持人:本期我們邀請到地質專家,遼寧省地質礦產勘查局綜合處處長孟琪,由孟處長為大家分享主題“地勘行業發展新思路”。
孟琪:很高興受秘書處的邀請作為本期的演講嘉賓,今天就主題“地勘行業發展新思路”想跟大家分享一下我對地勘領域的一些新想法。
【正文開始】
剛過去的2013年,是中國地勘行業的重要轉折點。其顯著標誌是地勘行業的發展與改革同時遭遇到了始料不及的強烈拐點。一是地勘投資市場急劇下滑。2013年,全國地質勘查投資同比減少9.3%。鑽探工作量同比減少22.3%。部分地質勘查單位的收入同比下降20—30%。二是地勘隊伍改革麵臨選擇。自上個世紀八十年代中期國有地勘單位明確企業化的改革取向之後,“百局千隊百萬大軍”在這條道路上義無反顧地跋涉了四分之一世紀。然而,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時代背景下,大多數的地勘單位將自己定位於公益二類甚至公益一類,對放棄地勘單位企業化的目標似乎找到了確鑿的政策和法律依據。因此,如何認識和把握當前以及今後一個時期地勘行業的發展走勢,已經成為地勘行業亟待思考和破解的重要課題。
一、未來十年礦產資源勘查投資市場將在徘徊中攀升毫無疑問,經濟發展對礦產資源的需求是決定礦產資源勘查投資的基本因素,但礦產資源勘查行業特有的經濟規律和自然規律往往能夠產生顛覆性的影響。回首1993—2013的20年,中國的經濟始終保持著高增長的發展態勢,但礦產資源勘查領域卻呈現了與之強烈的不對稱。前十年和後十年,展示的是冰火兩重天的奇異景觀。這足以說明,在宏觀經濟及礦業經濟的大背景下,尚存在若幹其它因素能夠左右地勘市場的投資變化。因此,我們不僅要分析國際、國內宏觀經濟對礦產資源需求變化的影響,更要深刻認識本行業特有的經濟規律和自然規律。1993—2003年,中國經濟迅猛崛起,但國家對礦業卻實施了抑製性的產業政策。
其基本原因如下:一是民營礦業充分發掘計劃經濟時期遺留下的礦產資源家底,在奇跡般支撐了中國經濟迅猛崛起的同時,更在礦業經濟領域釋放出了“資源過剩”的虛假信號。此外,諸多的理論家把中國加入WTO的前景描繪得天花亂墜,找礦不如買礦的預測一時間占據了主導地位。以致把國有地勘單位逼到了崩潰的邊緣。2003—2013年,曆經上一個十年的強力開采,國營礦山的“邊角餘料”已被民營礦山企業充分挖掘。而此時的國際礦業市場,中國人遭遇到了“買啥啥漲價”的不公平待遇。國有和民營投資者利用國有地勘單位計劃經濟時期遺留的地質資料“家底”迅速致富,不但極大地吸引了社會資本,而且也充分調動了地方政府投資的激情。2013—2023年,2013年出現的投資拐點,從表麵上看是受國際、國內宏觀經濟和礦業經濟影響,其深層次原因是,國有地勘單位的資料“家底”以消耗殆盡,不但民營投資者體驗到了礦產資源風險勘查投空法則的殘酷,地方政府也認識到了在基礎地質、礦產地質領域投資難以實現快速“包裝政績”的預期目標。2013年,地方政府投資同比下降5%,社會資本投資同比下降14%,均開始從這一領域逃之夭夭。
從理論上解釋,地質勘查領域的市場供需矛盾較為特殊,即需求與供給之間的關係較難銜接,甚至嚴重隔離。其一,需求引領的遲緩性。當市場信號釋放需求某種礦產資源時,投資者從找礦到開礦,直至最後生產出礦產品,一般至少需要五年左右的時間。五年之後,要麽是進口產品或替代產品已經占領市場,要麽是最後宣布本地或本國的地下根本就沒有埋藏這種礦產。二是創造需求的超前性。本地區原本沒有這種礦產品的需求,因為地質工作者一旦取得了出人意料的發現,就可能帶動所在地的經濟發展,改變所在地的產業結構,甚至在荒原之上平地拔起一座城市。因此,在預測分析地質勘查市場走勢時,可不能眼睛隻盯著礦產品市場的需求,往往是“功夫在戲外”了。基於上述分析,2013年後的10年,無論從宏觀經濟還是從產業經濟層麵看,礦產資源勘查投資市場應當是持續低迷。那麽,是否還存在其它因素發揮支撐地勘行業投資的重要作用呢?本人的預測是,中國新一輪的改革將對本應疲倦的地勘市場注入新的生機和活力,日趨成熟的市場主體也將對地勘行業的穩步增長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二、地勘行業的改革將能有效促進和保證市場的繁榮新一輪改革的重點已經明確,就是要厘清政府與市場的關係,重要內容之一就是向社會投資開放始終被政府部門壟斷的領域和資源。盡管地勘行業的資源紅利已經透支,但改革的紅利還沒有充分的釋放。生產關係的調整定能在一定程度上解放生產力。至於深化改革究竟還能在多大程度上促進地勘行業的發展,要看當前地勘行業的管理體製和機製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要求還存在多大的差距。在此,僅對各級政府部門的地勘項目投資模式加以剖析。
一是政府投資的切入位次多變。在市場行情走高時,地方政府的資金就跑在了社會資本前麵,美其名曰地稱之“基金銜接,承擔風險”。當市場行情走低時,則躲在了社會資本的後麵,堂而皇之地說“不與企業爭利”。總之,政府的投資給自己找了一個“旱澇保收”的位置坐收盈利。
二是政府投資對社會資本的進入構成擠壓。政府投資不但可以無成本地獲取探礦權,甚至可以通過“整裝勘查”等名義在重點成礦區帶規模化壟斷探礦權,這必將極大地影響商業資金進入的積極性。
三是缺乏最基本的經營管理資源。地質勘查項目管理是專業性極強的產業活動,與建設項目相比的一個重要不同是,地勘項目自始至終需要對最初的設計進行調整和變更,若幹個政府官員加上臨時招集來的若幹個評審專家,怎能同時駕馭數以百計的投資項目。因此,當前我國地質勘查領域,尚有諸多深層次的障礙需要在新一輪的改革中加以破解。一旦地勘行業的改革邁出了實質性的步伐,必將極大地刺激和帶動地勘行業投資的新一輪增長。
三、充分重視當前政府資金與社會資本間存在的矛盾當前,政府投資與社會資本的二元結構矛盾已經十分的突出。可以預見,化解這一對矛盾應成為地勘行業新一輪改革的攻堅戰。
1、 地勘單位改革的障礙國有地勘單位的改革再次成為了焦點。個別改革的急先鋒已經遇到了障礙,自我的診斷是事業單位員工身份轉換的難題無法解決。但我個人的看法是,最核心的問題還是事業單位現有的體製與機製能否駕馭得了企業的資本金。對事業單位來說,提交了儲量即為找礦成功。而對企業來說,隻有將礦權及儲量變現成資金才算是找礦成功。沒有了國家事業費的定期支付,將一筆資本金核定後交付給企業,經營者是否能夠將資本“玩轉”,那可是真功夫啊!而長期在體製內工作的人,一般很難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啊!
2、私募股權基金的窘境在政府部門大張旗鼓投資地勘行業的同時,私募股權基金悄然崛起,但始終未能得到政府部門的有效支持,或者說處在“自生自滅”的狀態孤立無援。其要害是,私募股權基金缺乏政策和製度的保障,基金的募集主要靠發起人的“個人魅力”。然而,礦產資源勘查投資不但風險大,而且周期長,一旦資金鏈條崩斷,難免陷入類似非法集資的諸多糾紛。未來五年,可能是私募股權基金最困難的五年,如果咬緊牙關挺過去,必將成為中國礦業資本市場的“大腕”。對此,私募股權基金的經營者一定要消除“個人英雄主義”的意念。在缺失政府政策支持和大眾股市分擔的前提下,將巨額資金投向礦產資源風險勘查領域,可謂是“古來征戰幾人回”啊!對此,一是要低調開局,不要過於急功近利;二是投資者要彼此間相互支持,攜手共度難關;三是要千方百計地爭取政府部門的支持。
四、整合政府投資與私募基金是行業改革的重要選擇總體原則和要求: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要求,在地勘行業體製轉軌的過渡期,全麵構建礦產資源勘查領域裏的政策性金融工具,賦予政府引領事業、企業及社會資金共同參與礦產資源勘查,為全麵構建地質勘查行業的融資體係發揮應有的作用。與傳統的政府專項資金相比,確立為政府引導基金的地勘基金,最為突出的特征就是采取股權投資形式。
?根據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規範設立與運作指導意見》(國辦發〔2008〕116號)中的有關規定:“引導基金應以獨立事業法人的形式設立,由有關部門任命或派出人員組成的理事會行使決策管理職責,並對外行使引導基金的權益和承擔相應義務與責任。”可作為地勘基金管理機構設置的基本政策依據。其基本理由如下:其一,采用事業單位的形式設立,即地勘基金雖然進入商業領域,但不直接從事商業性經營活動。其二,采用事業單位的形式設立,能夠方便實現宏觀調控目標。投資主體可以更好地踐行不與市場爭利的基本要求。其三,采用事業單位的形式設立,便於將礦產資源相關稅、費的收入每年以財政預算的方式持續加以注入。為了更好地實現基金的設立目標,管理機構應實現決策、經營、托管三分離的治理結構。(1)決策職能。設立地勘基金理事會,作為地勘基金的決策機構,負責地勘基金重大決策。理事會成員包括內部理事和外部理事兩個係列,內部理事由基金管理機構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外部理事由具有濃重專業背景、管理背景的業內資深人士組成,並要求占理事會人數的60%以上。在理事會外圍設立準職業化的評審委員,對重大投資項目進行評審。對外部理事和評審委員的工作日提出剛性要求,並對其投票和意見終身負責。(2)經營職能。地勘基金管理機構是地勘基金的經營主體。此外,可以通過契約的方式,委托中介機構履行或代行部分經營職責,主要包括:負責對相關企事業單位進行調查,對申請的相關項目進行篩選;負責地勘基金投資後的股權管理;負責地勘基金股權退出的方案設計等等。(3)監管職能。地勘基金的監督管理分為政府與市場兩個層麵。一是政府管理部門定期委托中介機構,對地勘基金進行監督,檢查地勘基金是否按照相關的法規及要求進行運作,是否達到作為政策引導基金所要求的績效目標。二是公開選定一家商業銀行,作為地勘基金的托管銀行,使地勘基金管理機構與地勘基金托管銀行之間形成相互監督。
【嘉賓介紹】孟琪1964年10月出生於遼寧省本溪市。1986年7月畢業於成都地質學院地質儀器專業,工學學士。北京大學礦物學、岩石學、礦床學在職研究生學力,理學碩士。曆任遼寧省地質礦產勘查局政策法規處副處長、企業管理處副處長、勘察施工管理處處長、研究室主任;現任綜合處處長。職稱:高級工程師、高級經濟師、研究員(地質礦產經濟專業正高級)。發表地質礦產經濟研究論文100餘篇次。參加《礦業權市場建設》、《我國地質勘查行業發展及地質勘查行業管理研究》、《地勘單位改革與發展研究》等多項國土資源部軟科學研究課題。主要社會兼職:中國礦聯地質勘查協會副秘書長;中國地質礦產經濟學會理事;中國自然辯證法研究會地學哲學委員會理事;《中國國土資源經濟》雜誌編委;北京大學地礦同學會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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